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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发一触即发(中国区)官方网站|我市印发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1:43    次浏览

本网讯(记者潘世鹏实习生何亮)为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,保障转移安置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,日前,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《池州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规定,要切实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,全面落实灾区群众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住处、有干净水喝、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“五有”要求以及组织领导、管理制度、治安民警、思想工作“四个到位”要求。《办法》规定,安置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,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负责管理,各级民政、公安、卫生、城管、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、协调配合,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信息汇总,安置点所在单位配合管理。安置点要建立健全治安管理、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等相关制度,保障转移安置群众和救灾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安置点要充分发挥村干部、老党员、教师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互帮互助工作,加强受灾群众的自我管理,协助安置点的管理小组按照各项制度来开展相关工作。安置点要安排专人负责财、物管理,对接收和发放物资的品种、数量、接收人、使用人、接收发放日期等信息要登记造册,汇总存档,使用人要签字署名。对暂未发放使用的物资,要定点存放,安排专人看管,确保物资安全。剩余物资由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统一调剂调度,有关部门要监督到位。(责任编辑:陆琴)